响动的时候,他正湿了头发,整个人贴着玻璃窗,以一种无处挣脱被囚困的姿势,被缚在那方寸之间,失了体面。 身上的白色衬衫凌乱皱巴巴搭在手腕上。 和席司宴全套衣服还在身上的强烈对比,陈默腰间的白皮后颈等部位,都是暧昧的红痕,手掌贴着玻璃窗,用力到泛白,又被另一只大手覆盖拿走,徒留下几个潮湿的指印昭示着一场没顶的疯狂。嗓子早就哑了,没了白天在学校台子上侃侃而谈的那份清润,丝丝缕缕从嘴角泄露的声音,听得人头皮发麻。 只是从两人身后看,所处的位置并非云顶湾的住所。而是当年陈默在学校外面,从席司宴手里租来的那套房子。 多年没有回来,也不影响在席司宴早早的提前准备下,房子格局和过去差不多,甚至更明亮宜居。 陈默在这种明亮的光线下无处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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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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