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后座绑着一大束楼兰玫瑰,日光如碎金瀑洒,开得正蓬勃热烈,在素白的底色中,嫩黄与橘粉交错闪烁,仿佛那遥远干涸的沙漠又重新浮出了一片绿洲,那里日光盛烈,水汽充沛,垒砌着举世皆知的王国传奇。 班斐戴着同款的wink眼许愿兔头盔,搂住他家祖宗儿的皮实小腰,精悍,灼烫,极有安全感。 随着她在沥青公路的棕榈树影里穿梭,在热浪涌动的街市驰骋,在粼粼洒金的人间撒着欢儿,他清晰地嗅到了她颈间热腾腾的汗腥味儿,混在机油、金属、硝烟与玫瑰里。 狐狸弯着唇眼,叼走了那块他最心爱的、最独一无二的奶酪。 雪还在浸。 但天晴了。 作者有话说: 稚小明王跟斐爷写完啦~写完啦~感谢女朋友一路追读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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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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