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昭昭宵宵更新时间:2025-06-22 14:30:38
《魔皇》这本书里,主角凌无朝天生神魔双骨,十九岁那年,和当世第一仙宗最张扬跋扈的大弟子沈越冥谈了段荒谬又香艳的风月情。沈越冥剜他神骨,断他左臂,把他玩得团团转,将他一颗真心摔进泥地狠狠践踏。他这才知道,沈越冥带他回家,只是为了他的神骨。一夜间,魔骨蔓延,朗目疏眉的少年变作银发赤瞳的断臂妖魔。他拖着残破的身躯行走在世间,最终心灰意冷,觉醒魔骨,当上了魔皇。下一页——全文完。话本外,看完结局的大魔头怒而拍桌。虐主角虐了一整本,刚当上魔皇你跟我说全文完?!凌无朝这蠢小子憋屈了一辈子,哪会当魔头?还不如放着本座来!下一瞬,他就如愿穿到了凌无朝身上。 穿书后被恋爱脑黏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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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无朝和胖胖很用心在孵它们,沈越冥偶尔过去摸两下,这就导致两人准备回落仙洲时, 两颗蛋说什么也要跟着。 除沈越冥之外, 落仙洲上入魔的人都恢复正常了。 不同于其他人受外力影响, 沈越冥是因为接纳了自己的心魔才导致入魔, 无法逆转。 也挺好的,他和凌无朝永远有着和彼此一样的红眼睛。 沈越冥回到落仙洲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嵇家兄弟的灵魂从小世界里召回来, 他们已经解除了被献祭的状态。 于是两人暂且分别,凌无朝肩上卧着小白鸟,抱着两颗白鸟蛋先行回了家——那座沈越冥爹娘留下的, 占地一百亩的大庄园。 没想到家里已经先行住进两个人。 沈影抱臂倚在树下,李清珩在不远处的桌前端坐, 两人吹着清...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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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诺有一头毛茸茸的小卷发,是个乖巧可爱的人类幼崽,出生在一个普通人类家庭。爸爸温柔漂亮,大哥冷漠沉稳,二哥中二叛逆。他以为家里永远都是这么温馨平凡。直到有一天,他发现爸爸外出时拿着的刀,沾上了红色血液。大哥开的公司里,总会传来阴风阵阵的哀嚎,二哥这个中二少年,居然真的可以一拳揍翻鬼怪。家里也多了一位透明的其他成员,哄着星诺让他喊大爸爸。星诺害怕,拿着小木剑,露出自己齐整的小米牙,呼哈一声,踮着小脚丫,对着怪物戳戳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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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可能毕竟不等于必然。有这样一个契机,东京的小黄认识了宫成的大王在不存在的时空里。小黄怀疑人生,小黄自闭,小黄自我开导,于是hi!及川学长,请教我打排球世界线收束,及川莫名其妙收了一位自称学弟的黄毛为徒,而这个徒弟很奇怪,非常奇怪。明明是被全部中学争抢的明星篮球选手,却缠着他多日不放,还时不时用一种七分同类两分兴奋一分悲哀的眼神偷偷望向他。整得向来对自己有100%自信的及川,终于受了影响,自信值怒跌到999。某不善言语拳头很硬的王牌就感觉混蛋及川成双了。*一开始,帝光的各位只是觉得黄濑太过无聊,才跑去认识的学长那里尝试排球,他们都知道黄濑的天赋从不限制在某一运动。直至彩虹队又在东京体育馆重逢,只不过场馆略有差异。阿大打着哈切被叫去排球馆时人还是懵的,而后刚开场的一发扣球反弹在地,奔着第一排的他直直闯来时,他被力道惊了。低头看去就见某个黄毛捂着头不好意思的跑来捡球。青峰黄濑???已经把人彻底归入羽翼的及川紧盯任何想要把秘密武器抢走的人,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彩虹队你们在搞什么?仆赤&俺赤面带微笑很好,你们干的很好。食用守则1日常欢乐向(跑偏了现在是竞技文)坚持一贯的群像守则,含比赛内容,青叶城西会夺冠,合逻辑。2小排球世界观,黑篮排球人物大杂烩,不排除彩虹全员主篮球辅排球的可能。3男高友情向→指黄濑和大王。不介意磕cp,乱磕瞎磕,大乱炖都可,只要不涉及诋毁人物。4喜欢一些合宿合练,比如赤司率领一众洛山篮球部排球部空降青叶城西的合宿。5想到再说,先行鞠躬~人类所有的力量,只是耐心加上时间的混合。所谓强者是既有意志,又能等待时机。巴尔扎克妙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