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玉木代黑更新时间:2026-01-28 22:08:20
“第一次看到徐哥时候夕阳落满了青山。他随意地笑着,我却不怎么敢和他亲近。”“晚上想和他聊天,自己却先出了丑。他没笑话,但掀开被子扇了两下风。我无地自容。”“来云南很开心,和孩子们待在一起很快乐,这里的人也很好,风景好,美食多,天天过节,很热闹……我喜欢他。”“不敢开口,但我的暗恋很明显,可他是块木头。”“和他大吵一架,我夹着尾巴跑回北京,又夹着尾巴跑回云南,没什么特别原因,就是想他了。”“我们在一起了,他送我白山茶,告诉我不准反悔。我才不会反悔,我还要保护他,我用一把火烧了红楼……”“北京的雪真大,他第一次对我说要乖乖听话,可能是我猖狂过了头,但我说我要保护他。”——————————————“总是害怕,害怕一无所有。后来真的一无所有了,北京的雪真大,我写信给愁眠,在信里说起我们一起去看过的那个电影,跟他重复里面那句台词。”“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1] 青山落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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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算的上有头有尾的书,也是我第一本长篇小说。 从一个作者的角度来说,这本书带给我的成长是巨大的,虽然没有大纲,但我学会了用一个个高潮点的叠加来串联全文,知道了什么叫做节奏、张力、情节,最主要的是人物的塑造。我从这篇作品里感受到了创作的魅力,我第一次感受到人是真的可以为了热爱的东西赴汤蹈火。在写作这本书期间,我放弃了很多对于我这个阶段来说很多很重要的东西。我最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在2035年的9月份,那时候我刚升大三,面临着庞大的学业压力,有一个场景我印象特别深刻,当时我坐在一间足有百人的图书馆自习室内,埋头苦写余四,大概有两三个小时没有起身,等我写累了站起来接水的时候,猛然发现我周围的同学都在备战考公考研,那种感觉,让我一刹那间就感觉自己像一个疯子一样。 我居...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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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诺有一头毛茸茸的小卷发,是个乖巧可爱的人类幼崽,出生在一个普通人类家庭。爸爸温柔漂亮,大哥冷漠沉稳,二哥中二叛逆。他以为家里永远都是这么温馨平凡。直到有一天,他发现爸爸外出时拿着的刀,沾上了红色血液。大哥开的公司里,总会传来阴风阵阵的哀嚎,二哥这个中二少年,居然真的可以一拳揍翻鬼怪。家里也多了一位透明的其他成员,哄着星诺让他喊大爸爸。星诺害怕,拿着小木剑,露出自己齐整的小米牙,呼哈一声,踮着小脚丫,对着怪物戳戳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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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可能毕竟不等于必然。有这样一个契机,东京的小黄认识了宫成的大王在不存在的时空里。小黄怀疑人生,小黄自闭,小黄自我开导,于是hi!及川学长,请教我打排球世界线收束,及川莫名其妙收了一位自称学弟的黄毛为徒,而这个徒弟很奇怪,非常奇怪。明明是被全部中学争抢的明星篮球选手,却缠着他多日不放,还时不时用一种七分同类两分兴奋一分悲哀的眼神偷偷望向他。整得向来对自己有100%自信的及川,终于受了影响,自信值怒跌到999。某不善言语拳头很硬的王牌就感觉混蛋及川成双了。*一开始,帝光的各位只是觉得黄濑太过无聊,才跑去认识的学长那里尝试排球,他们都知道黄濑的天赋从不限制在某一运动。直至彩虹队又在东京体育馆重逢,只不过场馆略有差异。阿大打着哈切被叫去排球馆时人还是懵的,而后刚开场的一发扣球反弹在地,奔着第一排的他直直闯来时,他被力道惊了。低头看去就见某个黄毛捂着头不好意思的跑来捡球。青峰黄濑???已经把人彻底归入羽翼的及川紧盯任何想要把秘密武器抢走的人,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彩虹队你们在搞什么?仆赤&俺赤面带微笑很好,你们干的很好。食用守则1日常欢乐向(跑偏了现在是竞技文)坚持一贯的群像守则,含比赛内容,青叶城西会夺冠,合逻辑。2小排球世界观,黑篮排球人物大杂烩,不排除彩虹全员主篮球辅排球的可能。3男高友情向→指黄濑和大王。不介意磕cp,乱磕瞎磕,大乱炖都可,只要不涉及诋毁人物。4喜欢一些合宿合练,比如赤司率领一众洛山篮球部排球部空降青叶城西的合宿。5想到再说,先行鞠躬~人类所有的力量,只是耐心加上时间的混合。所谓强者是既有意志,又能等待时机。巴尔扎克妙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