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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每日无聊的看着菜园,拔拔草,收拾一下房间,剩下的就是看电视,公司的事情也不能带回来做。
夕阳的余晖倾洒大地,照的每个地方红红的,樊非燕一脸幸福的看着她的小菜园,绿油油的菜,每天都在诱惑她,今天终于可以品尝一下劳动成果了。
看着菜,她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挑了大棵的菜,拔下生菜、菠菜,兴奋的跑回厨房,揉了面,软软的,她的嘴乐的合不拢。
“太好了,终于可以吃了!”
面里卷了油,揪成一个一个的小面团,擀成薄薄的饼,油锅里放进去,鼓得像扁陀螺,很快做好了。
樊非燕捻手捻脚的上了楼,迟旭早就看到她从菜地里采了菜,想出去看看,她做什么吃的?
两个人又是一个门里一个门外,樊非燕又被吓了一跳,迟旭心中明白,却装糊涂的低笑,“又做什么?”
樊非燕看了看迟旭,笑嘻嘻的说,“菜地是你的,菜是我种的,第一次收获当然要找你庆祝一下!”
迟旭心中惊喜,却不表露,只是听话的跟在后边,淡淡的问,“那个怎么吃?”
迟旭眼中闪过一丝疑惑,细细观察着樊非燕,暗想:这丫头不怕我了,怎么可能?
他正想着,就听樊非燕爽快的答话,“在楼下,蘸酱吃!”
他突然发现她有一种欣喜,似乎是因为他,他的心突然暖了很多。
迟旭好奇的来到厨房,不仅仅是菜地里的生菜,还有外边买了的小葱和香菜,菠菜已经变成了汤。
樊非燕似有命令的口气说,“洗手吃饭!”
或许她没有在意自己的语气和表情,但是他却觉得这像是家,家里的感觉在这一刻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他听话的去洗手,脸上带着笑意,眼中却带着丝丝哀伤。
樊非燕并没有等迟旭,坐下来,拿了一张饼卷起来,然后放好,又卷了一张,才自己吃。
迟旭看了看,已经为自己卷好,心中热了起来,试了试,“味道不错,说实话,我只记得小时候吃过一次,再就没吃过,这种东北的饭菜!”
“哼,我们那里物产丰富,什么都好吃,自从来到这里,少吃很多东西!”
她不经意的抱怨着,却带着一丝满足。
迟旭笑了,“怎么突然对我好起来了,你不是很怕我,很讨厌我么?”
樊非燕无奈的笑了,叹了口气,晃着小脑袋,“说实话,到现在我也讨厌你,可是这个家里就你和我,也不能把你当空气,总要试着交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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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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