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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看,果真一个老头,樊非燕抱怨的说,“我怎么知道是这里,我还以为来错地方了呢,我在外边好长时间了,才撞着胆子进来问问。”
带着兴奋,老冯殷勤的上前,“好,好,来了就好,就是这儿,一楼的这间房子出租,租金每月一千。”
觉得自己像是被拐了,樊非燕气愤道,“喂,你是中介的吧,我都说了,我要住那种公寓,就两天,交完房租,我喝西北风去啊!
再说了,还得给你中介费呢。”
心想,什么么,我明明说要那种四人间的公寓的,怎么把我折腾到这里来了?这个中介也太不靠谱了!
气愤的要转身离开,老冯忙说,“价钱好商量,你看,就算住哪个公寓,最便宜一晚十五二十的,一个月也得五六百块,这里条件这么好,才要一千,而且是你一个人住这么大的一间房。
我不要你中介费,总可以了吧?再说你也不能总住在向经理那里吧。”
同意的点点头,上下看看,惊讶的问,“不会就我一个人住吧?”
“当然不是,人家就租这一间。”
松了口气,樊非燕依旧不同意,“那我也住不起。”
就像个急需出手货物的贩子,老冯生怕樊非燕走掉,价钱一掉再掉。
“不要走,你说,多少钱你住?”
想了想,樊非燕打着手势,“六百元,不然不租!”
目瞪口呆,老冯回头看了看没有任何举动的迟旭,等待他的指令。
樊非燕才注意端坐沙发的人,这人怎么有点儿似曾相识呢,不,不认识。
哇!
这是男人么,怎么会长得这么帅气!
一张脸,线条柔和的像个女人,一双眼睛闪闪发光,如黑夜灿烂星光,非人类吧,整容了?是不是走进言情小说了?
瓜子脸上的五官排列的极为标准,皮肤似乎比自己的皮肤都要好,还有那眉毛整整齐齐,像是一根一根的修过一样,一双大大的黑眸,好亮。
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很性感!
她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不相信的又看了一遍。
她暗想,天啊,这是什么人啊,十妖九美,一定是妖怪!
不免,心中生了几分寒意,决定不租了。
她一进门,迟旭就把她看个透彻,刚刚过肩的披肩发,柔顺黑亮,一张娃娃脸上的一双大眼睛顾盼灵活,撅起的小嘴,红润诱人,看着她可爱的模样,再烂的心情都会变好!
她不就是那个跟自己撞到一起,抢出租车的女孩么?这么巧!
怎么,她没认出他来?真是服了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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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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