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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旭全然知道樊非燕的惊讶,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依旧大吃大喝。
迟旭心里觉得好笑,这个丫头静的时候也是很好的么,看着很温柔,于是用宠溺的口气说,“燕,再不吃,都没有了!”
樊非燕对吃很敏感,断了的线路,迅速接好,看了看桌上的饭菜一半已经没了,鱼要翻个面了!
饭,也就剩下大半碗了,迟旭毫不客气的盛干净剩下的饭,连一个米粒都没剩下给她。
她委屈的打开冰箱,拿出一个面包,在微波炉里热了一下,坐在桌前,天啊,鱼,快没了,她急忙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不然什么都没有了。
她噎着面包,恶狠狠的看着迟旭吃光那条鱼,气愤的狠狠地咬着面包,突然发现盘子里的肘子只剩下一块了,她急忙夹起来,迟旭却不紧不慢的从她的筷子上夹过去,沾了沾蒜酱,吃了。
她彻底火了,“喂,这是我的饭菜!”
迟旭完全不理会,拿起勺子喝起菠菜汤,“看来菜园里的菠菜就是比买来的好吃!”
樊非燕彻底无语,火也供不起来了,撅着嘴看着桌上的空盘子,回头看看剩下的肘子肉,切了一些吃,暗想,幸亏没有全切,不然什么都没有了。
迟旭依然坐在桌旁,樊非燕看了看迟旭没有离开的意思,急忙把肘子肉拉到自己的这一边,像极了护食的小猫,生怕迟旭来吃。
迟旭吃了好多东西,不想站起来,这是他这么多年来,吃的最好的一次。
这个女孩和他相遇,到现在发生的一切,都像是上天特意安排的,她给了他家的感觉,幸福的感觉,让他不能不爱她。
看着樊非燕委屈的吃晚饭,他笑了笑,“客厅里的包裹是你的!”
他转身上楼了,不再理会樊非燕,樊非燕依然撅着嘴,一言不发,懒懒的来到客厅,看了看,好大的箱子。
谁给她的东西,她没有网购啊,看了看,航空快递,叹了口气,打开箱子,里边都是什么啊?
一个一个打开,巧克力,酒心巧克力,她拿起一块,尝了尝,称赞道,“好吃,真好吃!”
接下来,是裙子,包,卡通娃娃,还有几对饰品,套装,最引人瞩目的就是那对公仔,像极了迟旭和她。
她饶有兴趣的坐在地上看着,这是一对,一男一女,做的很形象,像人偶。
她撅着嘴对男的说,“你就知道耍酷,不理你,气死你!”
看了看女的,笑着说,“你最好了,好可爱!”
她正高兴的爱不释手的拿着两个公仔玩,一只手迅速的抢走了两个小东西,“这个不是给你的,这个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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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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