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前序对我来讲,似乎变得有些困难。
因为从始至终,我都在构思着这部小说,想着的是,如何将这部小说写得好看。
陆门这个系列构思了很久,从陆北辰到以后会陆续登场的其他主角。
我跟很多人说,我是个灵感跑得飞快手指头却异常笨拙的人,就例如,陆门全系列的每一个故事我都想好了,第一部却还没蹦出一个字儿。
在新文做预热时,很多读者都在猜测陆北辰的职业,当然,也有猜中的读者。
没错,法医。
为什么写这个职业?这么生僻,这么让人难以接受,这么一听上去就冷冰冰的头衔……
很简单,因为,生与死都是大事。
生,是医生的事儿。
死,是法医的事儿。
这个职业神秘而充满异议,令人尊重又令人敬畏,这个职业的严肃性决定了它的与众不同,它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地位。
不想过多来说这部小说,因为我始终相信,爱它的人会一直这么爱着。
深信你们会喜欢这样一个陆北辰,最起码,我迷恋那一种面对工作认真严苛的男人,所以这一次,陆北辰被捏成了“男神”
。
当然,“男神”
也会有缺点,“男神”
也有有执拗,正因如此,他才难能可贵。
休息的这几个月,我的指甲长得特别快。
年前我和唐欣恬小同学在广州厮混的时候,她就摇头晃脑袋地给我普及十万个为什么,“你要记住呦,懒人长指甲,这是真理。”
以至于到了现在,我一看见我略长的指甲就会想起她幸灾乐祸的口吻。
2015年的春天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来了,回京后第一次出门就愕然发现,明黄的迎春花开了满城,接下来就是大片的玉兰花了。
然后,开始回忆这么多年来写小说的日子,然后知道,自己老了。
遥想2008年,那是我第一次被人“坑骗”
写网文的时间,当时某女信誓旦旦地跟我说,你先写着爱情小说嘛,写顺手了再写悬疑恐怖小说呗。
然后,事实证明,写顺手的只能是爱情小说,至今。
恐怖小说没写成,最后只能将悬疑点加在了言情小说里过过干瘾,不曾想,倒是引领了悬疑言情小说这种类型,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了。
从没感觉到时间过得很快,只是在每天起床照镜子的时候才会感觉人在衰老,却收获了不少读者。
这么多年,很多读者我是看着从读书到毕业,到谈恋爱到结婚生孩子……
好像一切都没怎么变,但好像一切又都变了。
写个前序似乎挺无聊的一事儿,罗里啰嗦的没说什么重点。
我想我可能就是告诉大家一句话。
春天来了,爱情来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成珍珠因为意外来到现实世界。在这里作为编剧生活了十年后,她又回到了自己的世界。她的世界里,没有那些耳熟能详的电视剧,也没有那些创造了收视神话的编剧们。带着真实世界的记忆,横扫娱乐界。神剧制造机,韩剧爆款女王都是观众对她的称呼。电视剧领域,她就是神话!...
...
...
...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