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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江姨陪着,明月心定了,第二天一早起来沐浴,换上徐氏特意派人送来的新衣。
巧竹真的很八卦,看到新衣当时没说话,等送衣的人走后,她气哼哼地说:“什么新衣啊,这明明就是上次五小姐做了不喜欢压在箱子下的,我上次去她房里时就看到了,寻香姐姐还说五小姐嫌衣服做得不合身骂了秀娘一顿,明明是她自己长胖了。”
明月觉得巧竹什么都好,就是这张嘴容易闯祸,看了她一眼,拿了衣裙换上。
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这丫鬟不知道这道理的话总要吃亏的。
衣裙布料很好,秉承了南宫晓珊的风格,华丽而张扬,衣襟领口的绣花也很精致。
一穿上,明月自己看不到,巧竹和采春却是傻了眼,傻傻地盯着明月看。
明月询问地扬眉,巧竹才双手交握在下颚前,夸张地叫道:“小姐,我要感谢四小姐五小姐了,要不是她们把你骗到马场,让你被马踢伤,我哪里找这样一个天女下凡似的小姐啊!
你真的好美……我敢打赌,这衣服五小姐穿了,一定没有你穿漂亮!”
“是啊,真的好美!”
采春也在一旁凑合,跑去找来铜镜,递给明月:“小姐你看看,我们没骗你!”
明月就势往铜镜中一看,这桃红色的衣服还真抬脸色,让她的脸水红水红的。
铜镜不像现代的玻璃镜一样清晰,加了一点朦胧感更凸显了她明珠皓齿,的确很美。
额……这不是她要的效果,她只愿像以前一样平凡,这样去退婚也不会多生波折。
皇宫不是一般的地方,看电视就知道龙蛇混杂,低调最好。
江姨进来一看也是不赞成地蹙眉,明月识趣地赶走巧竹采春,换了一身不是很张扬,也不算很朴素的朱红衣裙。
江姨给她梳了流云髻,插了一支金镶珠石蝴蝶簪上去才说:“这发簪是当初太后给你母亲做聘礼的,今日去退婚记得还给太后。”
明月有些担心:“我们退婚,太后会不会觉得没面子?”
“会也没办法,是太子先做错了事,她不能怨我们。”
江姨交待道:“不用害怕,太后也是人,她欠你母亲的情,她不敢把你怎么样的!”
***
宫里派来的宫车接了她们进宫时,在外面喝了一夜酒才回来的南宫柏压根不知道南宫明月进宫了,回房就昏沉沉地倒下就睡。
而送他回来的诸葛云翔,在回去的时候遇到了自己的小厮,那小厮附耳对他说了一席话,诸葛云翔听着听着目光就黯沉了,遥望宫中的方向,第一次觉得心力交瘁,他的努力到底成全了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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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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